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学(整形外科、皮肤科)、药学(化妆品科学与技术)、美容科学及形象设计管理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整形外科、皮肤科)、药学(化妆品科学与技术)、美容科学及形象设计管理二级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学校按人才业绩水平条件分别提供购房补贴20-150万元以及科研启动费5-30万元,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