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博士学历(位)或具有高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非高校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能从事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五)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⒉骨干教师
(1)博士专业为我校相关急需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以上;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
(3)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SCI或EI(影响因子合计10以上)收录;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
(4)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SSCI或CSCI或CSSCI收录;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
(5)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在本学科教学领域有较丰富的成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6)企业双师型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研究方向:
音乐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福利待遇:
(一)年薪系税前年收入,另基本工资可根据在校工龄参与工资套改,享受调薪计划;
(二)学校提供“六险一金”等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享受生日、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
(三)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等,按照学校相关奖励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四)高层次人才薪资具体依据合同、协议和工作任务书执行;
(五)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相应规定使用,即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文件执行;
(六)优秀青年博士的配偶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优先录用。引进的各类人才,若子女在外地就读中小学来南昌市入学,学校将协调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安排从优入学;
(七)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
(八)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还将根据受聘用者的情况及其学科不同特点,为受聘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及生活条件。对特殊工科等特别突出(急需)的人才,其待遇可在上述待遇基础上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