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研究及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1.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2.展现出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音乐(音乐表演、作曲、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演奏、音乐表演)、舞蹈(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表演)、艺术理论、美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3万/年、教学科研绩效奖励。科研启动费:自科10万元,社科5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5万元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