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研究及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1.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并完整指导博士≥3人;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不少于5篇;
3.满足下列要求其中一项:(1)在国际或国家级相关领域重要学术组织担任理事以上兼职;(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称号;(3)为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得者(国家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排名第一)。
研究方向: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尤其是数学方向、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等二级学科博士)、疾病控制医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福利待遇:
年薪5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费:自科100万元以上,社科6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