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研究及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1.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并完整指导博士≥3人;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不少于5篇;
3.满足下列要求其中一项:(1)在国际或国家级相关领域重要学术组织担任理事以上兼职;(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称号;(3)为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得者(国家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排名第一)。
研究方向:
艺术学理论(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与影视学科(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动画、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文艺学)、美术学(跨媒体艺术、漫画、科技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相关领域(包含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研究)、数字媒体创意工程、数字化艺术与设计、新媒体、互联网信息、教育技术、信息计算技术、数字艺术、艺术与传播、艺术遗产、艺术与文化遗产管理、文化产业与管理、交互设计、人工智能、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
福利待遇:
年薪5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费:自科100万元以上,社科6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