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或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具有相应职务和相当学术成就的人才。研究方向明确,已取得标志性创新研究成果,有突出的发展潜力以及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或潜质,并获得同行一定认可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Ⅲ类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县有相应职务和相当学术成就的人才。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果较为丰富,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冶金工程、宝石材料及工艺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福利待遇:
安家费:30-50万元。
科研启动费:自科:10-20万元
社科:5-15万元。
鼓励学院根据人才业绩成果和潜力配套科研费。各层次人才还可享受的其他待遇:1.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含非实名控制数聘用形式)。2.以上工资薪酬不包含单位支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约4-8万元/年)。3.教学科研奖励待遇丰厚。如取得相关优秀教学科研业绩,均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待遇,多劳多得,上不封顶。4.配偶工作。本着人岗适配原则,结合配偶履历情况和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安置工作,入职后可以按程序申报非实名控制数聘用。5.子女就学。本着就近入学、职工同等待遇原则,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6.校内人才体系。学校坚持引育并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按照领军、屏风、青年的梯队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各类人才培养和发展,分类分步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计划”“屏风学者引育计划”“青年英才引育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社会服务人才培育计划”“各类服务管理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队伍建设“六大计划”。(领军人才,享受高额年薪和优厚人才待遇,上不封顶;入选学校各层次支持计划,可享受1500-4000元/月人才津贴等。)同时,学校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帮助人才冲击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人才项目。7.地方政府人才待遇。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和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若入选广西人才项目,另享受以下待遇:(1)广西杰出人才: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2)广西八桂学者∶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4)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企事业单位新入职、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按照自然科学领域30万元/人、社会科学领域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