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学历及年龄要求: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应届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非应届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在相关专业行业稳定任职多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企业重要项目的候选人优先。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正高级职称,应达到相近学科硕士点的学科带头人和方向负责人水平。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智能制造、控制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装备、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保设备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统计学、物理学、职业技术教育学、设计学、外国语言文学(翻译)、传播学等。
福利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