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历:博士
专业:物理学、材料科学
研究方向:
专业:物理学、材料科学
福利待遇:
1、研究副教授、研究助理教授、高级研究学者岗位待遇:具国际竞争力(具体面谈)。
2、博士后岗位待遇:
(1)博士后聘用期为两年,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生活补贴15万元及深圳市生活补贴6万元,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
(2)特别优秀的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生活补贴)。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元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广东省海外人才支持项目”[即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上一年度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广东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的博士后],申请成功后省财政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6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对获得本项目资助,出站后与广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6)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3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优秀博士后人员,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8)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优秀博士后人员,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9)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与省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