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
5.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
7.科研潜力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且年龄不超过33周岁的博士人才。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智能科学与
技术和电子科学与技术(柔性穿戴、储能、
电子、传感、检测等方向);能源动力
(氨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海洋能、
地热能、核能等方向优先);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图像智能处理、新媒体技术与人工
智能等方向)
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和待遇;
(2)自进站起认定讲师资格,出站时达到一定业绩条件可申请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