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
5.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
7.科研潜力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冲刺国家级高端青年人才计划实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智能科学与
技术和电子科学与技术(柔性穿戴、储能、
电子、传感、检测等方向);能源动力
(氨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海洋能、
地热能、核能等方向优先);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图像智能处理、新媒体技术与人工
智能等方向)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学校有偿人才公寓住房一套并享受对应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