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B类博士人才:
35周岁以下,学校学科发展急需或获得省级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
学历博士研究生
二级学科及具体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制史,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
刑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
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制史,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
刑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
福利待遇:
B类博士人才:
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
注:1.特别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类博士人才),且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