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C类博士人才:
未列入学校A类和B类博士人才引进的博士。
学历博士研究生
二级学科及具体研究方向:
基础兽医学(组织胚胎学、动物解剖学、兽医病理学)、水产养殖学(水产动物毒理学、水产动物遗传育种、鱼类疾病学)预防兽医学(兽医传染病及生物制品、兽医公共卫生)动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动物毒理学)、临床兽医学(动物营养代谢病)
动物生产(反刍动物生产、单胃动物营养与饲料)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繁殖学)
研究方向:
基础兽医学(组织胚胎学、动物解剖学、兽医病理学)、水产养殖学(水产动物毒理学、水产动物遗传育种、鱼类疾病学)预防兽医学(兽医传染病及生物制品、兽医公共卫生)动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动物毒理学)、临床兽医学(动物营养代谢病)
动物生产(反刍动物生产、单胃动物营养与饲料)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繁殖学)
福利待遇:
C类博士人才:
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
注:1.特别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类博士人才),且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