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博士、高级职称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入职时需获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二)医师岗位历届生要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三)高层次人才岗位: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员可报名医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四)医师岗位要求专业型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应聘的,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部分学历学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对于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在招聘方面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眼科学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眼科学
福利待遇:
三、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我院实行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按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二)医院职工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休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同工同酬待遇。
(三)经医院确认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享受人才引进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符合自治区相关条件要求者可按规定申报区直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