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在45岁以下,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国内(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
研究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新闻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公共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等学科,心理学,设计,美术,舞蹈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电子科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医学,药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力学,体育类,化学化工,建筑学等
福利待遇:
其他待遇
(1)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符合学校副教授直聘条件的,经评审后可聘任相应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博士后报到入职以后,经评审三年内可享受副教授二级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2)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3)引进待遇:博士后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50万元。学校引进人才评议小组对紧缺专业博士和常规博士综合素质能力研判后,引进待遇执行“一人一议”,即安家费为20-40万,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0-40万元,人文社科10-30万元。
(4)免费提供校内周转房1年(水、电、物业等费用自理),一年后按学校政策收取相应费用,如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周转房则提供2年租房补贴(2.5万元/年)。(夫妻均按博士(后)引进的只执行1套住房政策)
(5)配偶工作安置。博士后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工作,紧缺专业博士配偶学历需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实行“一人一议”,常规补充博士不再解决配偶工作。
(6)可为子女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就学条件。
(7)按陕西省当年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