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及专业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层次顶尖及领军人才。
按“一事一议”办法商定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等,配备科研团队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安置等其他问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
7.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校急需紧缺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科研业绩为攻读博士以来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
1.A类博士人才。32周岁以下(博士后34周岁以下),已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潜质的杰出青年学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A类博士人才。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自然科学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10以上)或发表影响因子10以上论文2篇。社会科学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和扩展版)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B刊以上)。
(3)自然科学博士以排序第一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或子刊发表论文1篇;社会科学博士以第一作者在A刊发表论文1篇。
研究方向:
肝脏损伤、胃肠道微生态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福利待遇:
A类博士人才。学校为A类博士人才最高提供人才津贴65万元(来校时发放35万元,聘期考核合格发放30万元)。入职后一次性拨付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