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
医药卫生类
福利待遇:
拟聘人才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主要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TOP、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经学校评审认定,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以下工作、生活待遇:
(一)符合第一类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数量不受招聘指标限制,待遇以合同形式约定。
(二)符合第二类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合同签订且档案到校后,享受以下工作生活待遇:
1.安家费:30万元~80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10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20万元);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3万元。
2.科研启动费:2万元~30万元。
3.住房待遇:提供专家公寓免费居住;享受学校正常住房待遇。
4.低职高聘:博士具有副教授以下职称的,享受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享受校内教授工资待遇。以上两种情况,聘期均为5年,5年后不再高聘,按照实际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待遇。
5.家属安置:博士家属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双证),符合我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者,可参加公开招聘。不符合招聘且需要学校解决工作的,按照南阳市人才引进政策帮助解决。高层次人才由于个人原因离开学校,其经学校内部安排工作的配偶须同时离开学校;在特殊待遇期内离婚者,学校将解除经学校安排工作的配偶的工作关系。特殊情况面议。
6.根据南阳市《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32号)政策,经审批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诸葛英才”补助发放结束后,学校于第4至6年给予博士津贴2000元/月~5000元/月。
7.配备博士工作室一间,笔记本电脑一台。
8.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事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8年。
9.毕业于QS排名前300名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执行本文件第二类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毕业于QS排名300名之外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