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等要求。
研究方向:
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
福利待遇:
(一)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含生活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租房补贴等)。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税前)10万-7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35万元。
(二)使用事业编制。
(三)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四)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应聘者条件等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五)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所聘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六)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七)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八)若符合广西青苗人才支持政策(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
(九)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博士引进待遇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