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音乐、表演、戏曲等专业。熟悉当代大学生特点,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活动策划组织经验及展览事务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做好高校公共音乐理论及实践课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团队合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能力。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正确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地执行学校各项决议,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德才兼备,乐于教学,身体健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的任职条件及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研究方向:
音乐类
福利待遇:
1.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寒暑假,周末双休。
2.按学校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工资,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3.住宿条件:辅导员必须吃住在校,其他需要住校的教师可申请住宿,学校提供房间、空调、热水器、床、桌、椅、柜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4.工作条件:学校统一安排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及必邀的教学设备。
5.可以申考高校教师资格证,组织参加高校序列职称评审。
6.享受平顶山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