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研究方向: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福利待遇:
引进条件及待遇
1.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四个类别。各层次人才相应条件及待遇如下:(表中各项待遇均为税前金额)人才类别分为学科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四类。
学科领军人才(第一类别):引进对象是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具备相当水平的人才,年薪/工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均一事一议。
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类别):引进对象为省优秀人才计划支持者、省部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省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要求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原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150-200万元、理科100-150万元、文科30-60万元。
学术骨干(第三类别):引进对象是拥有较多高水平教学或科研成果的教授、副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双师双能型”人才(原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安家费6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30-60万元、理科20-40万元、文科15-25万元。
博士(第四类别):引进对象是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所需的博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安家费3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10-20万元、文科8-15万元。2.学校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成果,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
3.对科研教学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和团队,不符合上述引进条件但学校确有需求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
4.高层次人才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四分之三的安家费,其余部分在服务期内完成考核后发放。
5.学校为引进人才专门建立教授、博士工作室,在绩效发放、专家推荐、干部选任、评优选模等各方面,予以全方位倾斜支持和充分保障。
(二)其他待遇
(1)未聘任副高及以上的新进博士,3年内岗位绩效参照教师岗副高7级标准执行。
(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3)根据《关于〈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的补充通知》,博士研究生在晋中市购买首套住房补贴20万元。
(4)新进人才根据晋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可申请晋中市公租房;可根据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政策申请子女入学。
(三)高层次人才家属待遇
(1)高层次人才的家属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调动条件的,经考察,可优先安排编外用工岗位。
(2)以编外用工方式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家属,其工资参照校内编制内同层次教职工的工资标准执行;其校内绩效根据《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家属(编外用工)校内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参照编制内教职工参加考核。
(3)如引进人才与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其配偶用工(聘用)也一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