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1.需与医学专业相关;
2.港澳台/国外人才毕业当年,其所在学校QS排名需在前300名以内(含300名),并提供相应排名依据,所学专业需与岗位所需专业领域或方向相近。
研究方向:
理学
福利待遇:
1.住房补贴(安家费):60万元(税前),按合同约定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人才岗位津贴:每月1000元,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4.公租房一套(在校期间使用);
正高级职称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