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年龄要求。
1.博士岗位: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40(含)周岁以下下,即1984年10月15日(含)至2007年10月
14日(含)期间出生;
2.校本部及抚远校区岗位: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15日(含)至
2007年10月14日(含)期间出生;
3.附属医院岗位: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5日(含)至2007年
10月14日(含)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硕专业方向须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
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附属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
号)政策: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
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
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
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的其他人员。1.须具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儿科)、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1301艺术学学科(音乐相关)1352音乐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