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部分紧缺人才、领军性人才和正高人才可降低学历要求),并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专业对口,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4.热爱教育行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学生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优先。
5.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
4.入职后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为其缴纳社保的。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与本校专业对口(该岗位接受2026年应届生,享受实习津贴);
2.热爱教育事业,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吃苦耐劳,有爱心、责任心强;
3.有校团委相关工作经验,曾任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有校级大型活动组织或主持经验优先,形象气质佳。
35岁以下
研究方向:
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