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完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限制可酌情予以放宽。
5.不得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护理学类(1011)
临床医学(1002)中的护理学(100209)
护理(1054)中护理(105400)
福利待遇:
招聘人才须按要求完成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按学院管理办法享受校内公共周转住房、与职称职级相匹配的工资(一人一议)、进修培训学习、法定节假日与带薪寒暑假、免费校车、伙食补贴、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生日福利、五险一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