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博士学位、硕导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高质量学术成果,近3年主持国家级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青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等)至少1项。
(4)具有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担任国家级二级专业学会/协会委员及以上或省级分会常委委员及以上。
(5)获得省部级人才、国家级人才称号者优先。
研究方向:
骨科学(脊柱方向)
福利待遇:
(1)给予事业编制,安置费5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20万元,年薪不低于35万元。
(2)博士后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38万元;博士出站后年薪不低于42万元。
(3)提供人才过渡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