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按“一事一议”办法商定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等,配备科研团队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安置等其他问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
7.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校急需紧缺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科研业绩为攻读博士以来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
2.B类博士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B类博士人才。
(1)自然科学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发表论文2篇或发表影响因子10以上论文1篇;社会科学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发表B刊以上论文1篇。
(2)获得省级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3)QS世界排名前200名的海外高校博士毕业生。
研究方向:
材料加工工程
福利待遇:
2.B类博士人才。学校为B类博士人才最高提供人才津贴35万元(来校时发放20万元,聘期考核合格发放15万元),入职后一次性拨付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