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2.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
3.近5年内,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3篇及以上A类期刊发表的,不受上述2、3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研究方向: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
福利待遇:
学校安家补助:130万元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年薪:≥30万元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直聘政策:直聘副高
其他待遇:
1.宁波市事业编;
2.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