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参与(排名前四)国家基金项目。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旅游管理(120203)、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方向)(1202)、应用经济学(偏数字经济学方向、财务管理方向)(0202)、统计学(020208、0714、0270)
福利待遇: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管理办法》(咸师院党发〔2025〕8号)执行,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