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中共银川市委党校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次)》(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博士研究生在读的人员可以对接联系预引进事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0周岁以下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研究方向:
社会学类
福利待遇:
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薪资待遇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