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背景尤佳;能开展特定法学领域高水平研究,可形成一定成果;
2.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学生教育及指导工作;
3.能积极主动申报各类课题、参加各项教学竞赛活动;
4.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实践工作,承担学校和院系安排的公共服务工作。
1.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博士优先;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优先
2.能从事教学科研活动;
3.能高水平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4.热爱教育事业,拥有一定教学能力;
5.具有科学研究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6.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大局意识。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廉洁奉公,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和发展潜力;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4.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学习研修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