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农学类、农业、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业。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研究方向:
农学类(09)、农业(0951)、风景园林学(0834、0973)、风景园林(0953)
福利待遇:
待遇
1.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学校提供最高40万元安家费(税后);
3.同时按现行政策享受校内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目前标准为2000元/月;
4.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最高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最高7万元;
5.配偶工作:如配偶不在本市工作(或无工作),在符合学校岗位需求情况下可酌情解决其配偶工作;
6.行政职务:引进人才在原工作单位有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学校空岗情况聘任,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