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需求。
2.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②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③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④取得中央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⑤取得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前10%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
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
4.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QS、THE、USNews)前2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岗位表中注明“接受留学生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符合所需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至公告发布之时);
8.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否则不得报考;
9.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10.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1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符合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机械类专业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
研究方向: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机械类专业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