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船舶工程类(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航道港口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工程)、基础理学类(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
、水利工程类(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
研究方向:
船舶工程类(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航道港口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工程)、基础理学类(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
、水利工程类(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
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适度宽松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