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管理能力和奉献担当精神;
4、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二)专业条件
1、学科带头人
主任医师、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备三甲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主持省部级科研1项,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3篇或中文核心期刊8篇;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肿瘤内科、血液内科、传染病等方向)、外科学(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科、肝胆外科、普外科、肿瘤外科等方向)、肿瘤学、放射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超声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护理学等各医学专业
福利待遇:
1、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餐补、年终奖等;
2、在院工作期间,享有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等;
3、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事业单位编制(编制备案)身份,优先享受人才推荐和研修深造机会;
4、其他事项一人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