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1.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雅思、托福测试合格;2.港澳台/国外人才所学专业需与所需专业领域或方向相近。
研究方向:
口腔医学(1003、1052)
福利待遇:
1.住房补贴(安家费):医学类博士研究生80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医学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5万元、医学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3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医学类博士研究生10万元;
3.人才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4.博士研究生公租房一套(在校期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