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能够带领科研团队,有经验者优先。(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师德高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二)岗位条件
1.符合相关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2.学科背景与应聘院(部)所设置的学科专业高度契合;
3.专任教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研究方向:
0703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福利待遇:
专任教师薪酬按照学校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上下班班车及住房补贴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符合烟台市或青岛市相关引进人才政策条件者,可享受烟台市或青岛市提供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地方政府人才待遇。
1.烟台市人才引进政策。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年2.4万,连续三年,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年3.6万,连续三年,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2.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可领三年,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可领三年,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符合相关条件者还可享受一次性购房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