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踏实勤奋,身体健康,具备较强学术科研、团队合作及交流沟通能力。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近期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可适当放宽。
3.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具备较好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视野,能胜任本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研究方向:
数学
统计学基础数学;
计算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统计学;
应用数学(含交叉学科,如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的理论基础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1.在站期间,享有重庆市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和高水平成果奖励;协议工资不少于25万元/年;住宿补贴1500元/月;师资博士后津贴5万元/年;享受学校在职职工相同科研奖励政策;可根据学校规定参加职称晋升;在站期间以我校取得的成果可作为引进人才的成果叠加考核。
2.支持博士后站前、站中、站后申报上级相关支持基金项目(“在读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资助”3万元,“博新计划资助”60万元,“国际学术交流资助”6万元/人,“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万元,“出站留(来)渝资助”15万元)。根据重庆市新的博士后支持政策,一个博士后如果全链条地享受相关政策,可以享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额度最高可以达到94万元。
3.满足师资博士后出站条件的人员可按个人意愿办理入职手续。
4.师资博士后经考核入职后,按照青年教学科研岗人才引进,并给予相关支持条件。
5.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入职3年内,获评副教授或文峰副教授,按照文峰副教授岗引进人才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获评教授或文峰教授,按照文峰教授岗引进人才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先后达到副教授/文峰副教授岗和教授/文峰教授岗的,就高享受引进人才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期间,牵头获批学校认定自然科学B3级、社会科学B级国家级科研项目,追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自科)/项、5万元(社科)/项;牵头获批学校认定自然科学B2级、社会科学A级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追加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自科)/项、10万元(社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