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任职要求:
1.熟悉民办高校教育法规、章程及治理结构,具有董事会秘书或相关工作经历,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2.法律、企业管理、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具备公文写作、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工作严谨、细致,具有保密意识;3.有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任职经历者优先。
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6.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研究方向:
法律、企业管理、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1.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比例为10%)、寒暑假带薪、年终绩效奖金、三餐补贴等。2.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一人一议。3.引进的人才在享受学校相关待遇的同时若符合“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的补助条件,则可享受每月1000-1500元的生活补贴及5-10万元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