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具有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健康教育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硕
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持有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CPS注册系统咨询师证/卫生部心理治疗师资格证者优
先;
3.具备高校心理咨询室、医院心理(精神)科等专业机构1年以上从业经历者优先;
4.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工作伦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
热情细致地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研究方向:
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健康教育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硕
福利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享受学校按时、足额发放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二)被录用博士可按学校《博士引进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薪酬面议。
(三)学校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权,符合条件者按学校职称评聘相关规定进行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