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
2.具有严谨治学态度、良好团队精神,秉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理念,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全职在校工作。
5.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副教授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教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研究方向:
中共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薪酬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符合学校“光华英才工程”直聘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相关配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