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副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研究方向:
艺术学(音乐1352、舞蹈1353)
作曲方向、钢琴艺术指导;
中国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表演方向;
西洋弦乐: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木管演奏(双簧管除外)、打击乐方向
中国乐器:竹笛演奏、唢呐演奏方向
福利待遇:
(一)纳入我校事业编制。
(二)按相关规定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