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名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符合: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7.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研究方向:
药学类、中药学类
福利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的,按规定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助等。
3.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