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3.身体健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素养;
4.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已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杰出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省部级人才。
★岗位待遇:年薪及购房补贴一人一议。
研究方向:
有机化学(070303,2人)
无机化学(070301,1人)
物理化学(070304,1人)
分析化学(070302,1人)
化学工程(085602,1人)
制药工程(086002,1人)
能源化学,有机(无机)功能材料,有机硅化学,化学药物设计及合成,
福利待遇:
岗位待遇:年薪及购房补贴一人一议。
1.国家事业编制;
2.低职高聘副教授三年;
3.聘期内享受博士(双证)学位津贴1000元/月,年薪18-25万元(税前);
4.安家费及购房补贴30-35万元(服务期五年);
5.提供校内过渡性住房一年或一年租房补贴;
6.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1)对于符合条件者,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
(2)子女享受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
(3)经学校综合考察认定业绩突出的人才,同级对口安置配偶;
(4)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博士或教授可享受三年内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