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历:本科
专业:精神医学
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或应届规培生,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精神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的条件。
(二)年龄要求
1.18—35周岁,副高级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急需紧缺专业及骨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的应聘申请: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研究方向:
精神医学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医院职工享受国家、医院有关规定的福利。
(二)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办法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入职,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各类待遇调整按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每年修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