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教授;副教授;博士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定位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在教学科研上有发展潜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研究方向:
飞行器制造、飞行器运维、飞行器设计、飞行器动力、航空复合材料、机载设备/系统、制导、导航与控制、航空宇航测控技术与仪器、航空宇航系统工程、航空宇航信号与信息处理、制冷及低温工程、航空航天动力、燃气轮机设计制造、流体力学、固体力学、航空航天力学
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人才引进补贴。
3.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享有临港地区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临港购房、公租房、落户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