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能为学校的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双证(国内的须具备“双证”,国外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正高职称,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学校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5)“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6)岐黄学者。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8)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5)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6)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3)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5)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有机化学(优先考虑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护理、护理学、运动人体科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农药学、临床兽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学(优先考虑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中药学(优先考虑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管理学、社会学、情报学、翻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制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补助面议;住房面议;科研启动费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