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学历及年龄要求: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应届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非应届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在相关专业行业稳定任职多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企业重要项目的候选人优先。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具体要求:环保设备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或相关研究方向博士和博士后,副教授优先。
其他事项: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研究方向:
资源与环境
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