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4.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达到我校青年英才、拔尖人才、杰出人才等人才业绩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