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等以及相当于本层次水平的境内外人才;(一)引进人才为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领军人才,能够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各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所需的优秀博士。
(二)引进人才必须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专业满足我校工作需要,能够显著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备来我校开展工作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
哲学、法学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