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有关说明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2025年毕业生(包括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最晚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研究方向:
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方向、通信工程方向、仪器仪表工程方向)、机械专业学位(机械电子工程方向、智能制造技术方向、机器人工程方向)、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电气工程方向)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