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6.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3周岁
研究方向:
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8工学、12管理学门类下专业
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程序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应待遇。